宣召 詩篇135:1~4,19~21

經文 羅馬書6:1~14

在台灣的弟兄姐妹:耶穌基督降世,為拯救罪人。

現今連許多牧師都沒有得救。還說受洗得救。所有接受受洗得救的沒有一個是基督徒。為要改正末世異端教導脫離受洗得救的信仰,否則人無法接受,體會真實福音真道。

要離棄受洗得救錯誤的觀念。魔鬼假借教會的名來迷惑人,叫人靠著人努力外表行為參加洗禮,就代表他是基督徒。結果這樣的洗禮反叫人被鬼附。叫人腦袋想不通,沒辦法接受救恩。

羅馬書這段經文講到受洗。羅馬書確立救恩,在羅馬書確立的救恩是因信稱義,因信耶穌基督得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不是受洗得救。異端利用耶穌的名傳似是而非引人進入假道領受邪靈。

羅馬書5章論到稱義之道,所注重的是耶穌基督的血。6章論到成聖之道,所注重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信息。耶穌基督的血使我們在神面前白白稱義的根據,不是我們比以前好一點而稱義,良心沒有指控我們而稱義,不是我們自己或別人對我們評論如何而定。我們被稱義乃是根據主耶穌基督的血,神以耶穌基督的血為滿足便稱一切信主的人為義。信賴耶穌基督的人因信稱義。我們怎樣過一個成聖的生活,就是要與主同死同復活,常勝生活的根基。今天我們要講的主要信息。

受洗以及同釘死的意義。

1~5節 受洗就是表明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死同復活,保羅在這裡講論信徒們如何過成聖生活,首先用受洗的意義作為例子講解。這節連續第五章做進一步闡釋。人的就是因著信不在乎行為,既然亞當不如基督,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我們不可仍在罪中,不過是說明主耶穌救贖功勞如何超過人的過犯足夠抵消我們過犯有餘而已,不是蒙恩的人靠基督的恩典放縱私慾。另一方面我們稱義不在乎我們行為,又為何說我們不可隨便犯罪,因為我們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第二節下半節說不可仍在罪中活著。向罪死,罪上死,向罪死了的人,表示刑罰已經受了可以免刑,不再需要為罪做什麼聽憑罪的驅使為罪效勞。羅馬書8章所有罪所使用是單數,不像這裡用複數的罪,證明人的罪眾多。罪被人格化,本是指人錯誤的作為,在6~8章(要背起來)罪卻被用作一種驅使人支配人去做不當做的事的性質,運行在我們裡面傾向叫我們犯罪。自從亞當以來就一直在人生命中,所謂的原罪。

3節 根據受洗的儀式所要表明的意義,用以說明我們不可在罪中的理由。受洗的儀式表明的意義:

一。歸入耶穌的死。雖然我們自己沒有真正的死,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我們因信歸入基督的人也就歸入耶穌的死裡算為死了。這樣我們歸入主一邊的人怎能仍站在罪這一邊在罪中活著呢?

二。(第四節)與主一同埋葬。埋葬是證明死的實在,死透了。沒有人不把死人拿去埋葬。既然死就是與世界斷絕關係,不再看見我們的罪。天父上帝沒有看見我們的罪,信耶穌基督進到耶穌基督裡面成為上帝兒女,天父看我們是無罪聖潔的因為我們與基督聯合了,耶穌就是我們的義為我們受刑罰受死。只要是重生得救的人天父接受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是聖潔的子民。在耶穌基督裡父神看不見我們的罪。耶穌為我們承擔罪的刑罰代價。

因為我們已經死了我們就不在罪中活而是與主同埋葬。罪對一個死人沒有功效,我們這個人與耶穌同死任何罪就不能轄製控制我們。除非你沒有死,你就受罪的控制。

三。與主同復活(四節下半)。同死同埋只是消極方面不再在罪中。同復活則是積極方面接受基督新生命。我們因信得救的經驗就是靈命從死裡復活的經驗。我們怎能不在罪中生活?在基督的新生命裡面活著就自然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就如同中國人不管生活在哪裡,很自然我們的情感一舉一動都像一個中國人。所以今天你讓基督在你裡面長大,直接活出基督的樣式,你活在世上就是基督,就是世上的光。不是做光做鹽。世界在黑暗當中,只有你的新生命顯出光來。耶穌來到世上,祂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行。耶穌的生命就是光毫無黑暗。你走到哪裡那裡有鬼那裡有黑暗鬼都認識你。你走到鬼附當中,那些人一點反應也沒有,那麼你的生命如何?有的人說要去趕鬼反而被鬼追著打。因為所行的跟鬼所行的差不多。世上鬼附之人看到耶穌,都顫驚恐懼,因為鬼害怕。

我今天活在世上走到哪裡哪裡有黑暗哪裡就起反應。若你這樣活著會受攻擊逼迫,不被黑暗接納。光明與黑暗沒有什麼相干,黑暗見光就慘了。

四。(五節)與主聯合。形狀,羅馬書翻作意象,形象。形狀,樣式。我們能有新生的樣式,因為在基督復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長在一起的意思。我們與他的生命栽植在一起連在一起,同根生的人。

五。(6~11節)表明與主同釘同死同活。包括性的。我們因為在亞當裡面成為罪人,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5:22.也在基督被釘死的時候也釘死了。基督的死是總括一切,復活也是總括一切。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獻十分之一。照樣利未也獻十分之一因為亞伯拉罕包括利未。

6~11節與1~5節相同。1~5節保羅以受洗為例子來講說明與主同死同復活真理。6~11節做正面的講解。6~7節的話,2~3節 在意義上相似,在罪上死了脫離了罪就不可犯罪。

4節,8節 相似,與主同復活的經歷。

11節,5節也是相似。

這兩段同一個信息,只是要幫助我們理解,講解的方式不同意義互相補充。

6節 不是憑自己的努力和工作。舊人,以我為中心的舊生命。聖經裡面稱肉體,亞當裡的一切舊造。舊人不斷接受罪的要求使身體去犯罪。耶穌基督受死不但將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也將我們的舊人釘在十字架上。主耶穌死的時候你還沒有出生,基督怎麼把你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我們怎麼得赦罪,鬼從你身上出去。雖然耶穌在我們未出生前為我們死,因著信祂所成就的都臨到我們身上。發生在我們身上。主耶穌將我們舊人同釘在十字架,兩千年前就已經成功了,我們信就把它變成我們的經歷。所不同的是,主耶穌把我們舊人和他一同釘死,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

罪身,指的是喜歡犯罪的身體。罪身滅絕就是使罪惡的身體無能為力,失效。使徒保羅寫羅馬書,舊人與主同釘的結果使罪的身體,罪對身體的控制失效不能再驅使身體犯罪。身體不再做罪的工具和奴僕。你有沒有手或腳不聽使喚?那是罪控制我們身體。

有些人腦袋沒辦法控制,強迫思維,人失去位格,腦袋裡有鬼控制你,你的思想情感意志得不著自由。基督徒還有神經病憂鬱症,是羞愧主名。

罪不再控制我們驅使我們身體去犯罪。牧師幫你們禱告,身體產生疼痛,要忍耐一下。

罪這裡是單數的,罪人格化。罪會叫人做它的奴僕,罪會控制人,奴隸人。人類從亞當犯罪之後就有犯罪的律在我們身體中。肢體中的律就是罪。當我們還活著,這肢體中犯罪的律就在肉身生命中叫我們犯罪。基督把主宰我們身體的舊人釘在十字架上。肢體中的律犯罪的傾向仍在我們身上,但舊的主人死了。新的主人不會聽憑罪的要求做罪的工具。不再由舊我支配而是新生命主宰。什麼時候確信耶穌把舊生命釘死,已經成功的事實是基督所成就在十字架上的。

我們必須確信我,舊我已經與基督同釘死,舊我對我這全人不能做任何主張。新我取代舊我的主權,服從聖靈的要求。我們的良心不再受罪的控告。一旦我們懷疑我們的罪包括在基督在十字架刑罰裡面,隨時可能落在撒旦控告中失去安息。

7節已經已死的人脫離私慾刑罰罪的權勢。任何人任何事不能向死人提出要求。不能向新生命要求什麼。必須繼續站在已死的地位上憑著信心與基督同死,罪在我們身上才沒有權勢。

8~9節 我們若因信經歷舊人,知道如何因著信經歷與基督同活。同活積極接受基督在生命中做王做義使我們做義的奴僕。只死一次,死對基督不再有權力。若基督為我們死沒有復活,我們舊人與主同釘死就毫無意義,不能有份神的生命。基督既然復活證明基督勝過死的權力,必在他的活裡有份祂的生命。

基督要永遠與神合一的活著。在實際生活上看自己向罪死了,向神看自己是活著,有新主人,順從新生命而活。

受洗走上成聖生活的道路,奉獻自己。12~14節

把自己獻給神才能真正過與主同死同活的生活。在消極方面不容罪在我們身上做王,不受罪的控告支配。既然我們有份於基督的新生命,不當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不要容,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

我們仍舊有選擇的自由,因著信讓基督掌權。

身上也就是身體

身子的私慾很多,新生命那種要順從聖靈要求抵擋,使我們沒辦法順從。

13節 要獻上肢體,出於甘心樂意的給予。如今既蒙救贖,不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罪就不能做我們的主。使徒要我們怎樣將肢體獻給神作器具。來到神的跟前敬拜是用心靈誠實敬拜。新造獻給神。不拿糞桶獻給神,要拿乾淨聖潔的獻給神。新的生命。對於已死的人不再有希望和要求。

14節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身上做王。斷言。如果信徒揀選神不容罪做王,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在律法下的人靠自己努力勝過罪,在律法公義下顯出人對罪的無能。在恩典之下不靠自己行善勝過罪惡,乃是靠主耶穌拯救。我們當按著恩典之下原則來生活行事為人。

本週金句 加拉太書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