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3 鬼宴

19~22 四節經文,因為參加鬼宴就是與鬼相交

22節,反問的口氣,我們不應該惹動主的憤恨。不要因為自己有知識而自高自大。在生活當中有哪一些算是鬼宴?

一。祭拜過偶像,鬼魔的食物,聖經命令不可以吃。

二。廟會,各樣各式各類廟會的宴席,紀念鬼而吃的宴席,不管宴席有沒有祭拜,因著紀念鬼的生日而吃,是鬼宴。

三。中秋節特別聚餐,聚集在一起吃飯

我們的仇敵是自己家裡的人。將來每個人要站在審判臺前,各人的言行都要交賬

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而不要同流合污

別人認為可行,保羅卻認為不可行

23~33 使徒行事的總則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林前5章已經提到這原則。6章保羅注重基督徒在犯罪的事上不能濫用自由,雖然有自由,卻有個範圍,無論什麼事,不能受他的轄制,更不能受它引誘而犯罪。

保羅所強調的是,凡我們所行的都必須有益處,對人有益,對自己有益。

不做無聊的事,所做的都要有意義,叫人得著正面的好處,自由必須限定在這樣的原則內,才是真自由。若不是在這裡面,許多人行事為人只管自己喜好不管別人死活。這是濫用自由使別人受損。沒有叫別人得益處,在神看來我們已經犯罪,死不認罪不悔改也不會感覺到有鬼在控制,甚至造成我們後代帶來許多鬼魔。不是危言聳聽。人在罪中不知罪不知悔改,神不會告訴我們,我們已經定意如此,將來要在神面前負責。

25~30 為各人也為別人

當時哥林多城市是異教城市,拜偶像融入生活當中,無論宰殺牲畜,都要先祭拜偶像。保羅用具體的例子教導基督徒,對祭偶像的祭物應有的態度。當時市場上的肉多半是祭拜過偶像的。如果你不吃,就沒有什麼可吃。那怎麼辦?保羅說市場上的肉菜多半祭過偶像,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就是說不必受良心的控告,凡市上所買不管有沒有祭拜過偶像都可以吃,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偶像不能改變這樣狀況。第二,更因人的感謝禱告而潔淨。

殺雞殺鴨口中念念有詞,但媽媽說沒有拜過,可以吃。因著我們禱告而得潔淨。

提摩太前書4:1~5

使徒行傳,聖靈明說禁忌吃祭偶像之物。在今天這個世代有很多沒有祭偶像之物。哥林多城市福音剛傳到那裡,很少人知道這個事,若不吃,恐怕基督徒在那裡生活恐怕有很多問題。

農家出身,一年三節收成都要拜鬼,感謝鬼魔看顧,今年稻穀豐收

有山地的祭拜山神,拜土地公

不信主的人請你們赴席,若願意去,只管吃。

使徒行傳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外邦人在生活上要特別注意到禁戒祭偶像之物

偶像算不得什麼,但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我們因他良心的緣故不吃,因他而不吃,為別人謹守。基督徒的行事為人,不怕別人的批評,但也要避免人的批評,避免絆倒人

31~33 全段的總結。基督徒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必須看是不是榮耀神。在吃喝的事上必須榮耀神。虧缺神榮耀的事都是罪。外邦人沒有律法。教會則認識律法所推薦的基督。信仰背景,傳統觀念影響。不因他們緣故藐視主。無論做什麼,在可能範圍應當避免叫人污穢。

33節這節聖經的原則,保羅向哥林多人說凡事都叫人喜歡,只求眾人的益處,叫眾人得救。不能斷章取義。

使徒保羅不是在什麼事上都一味叫人喜歡,他遭受患難。如果只求人的喜歡,就不會寫這哥林多前書,說道許多相當嚴厲責備的話。

加拉太書1章10節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使徒保羅凡事叫眾人喜歡是指著一個高尚目標。與信仰品德沒有關係的他可以變通

初代教會建立就有很多假弟兄假牧師假僕人

保羅與信仰品德沒有關係的事上,隨和變通,否則絕對不讓步

有見證就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