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7章25~40

論到婚姻的問題,守童身和再嫁

強調是自己的意見。在以下的經文里也提到類似的話。按我的意見 … 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是否他的話不是出於靈感?不是的,乃是要強調,這裡所說的話不過是把自己的經歷和意見說出來,作為信徒的參考而已。保羅不想信徒把他所講的意見當作神絕對的命令來遵守。受聖靈感動說這些話的主要作用。出於聖靈的感動,當時那時代,哥林多教會發生問題,從第七章開始回答哥林多教會所有提出的問題,要解決他們信仰上的一切疑問。保羅身為上帝僕人所做榜樣,不厭其煩,存心忍耐,花時間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弟兄姐妹。

25~35 童身,保羅認為童身必結婚更好,如果一個人有守童身的恩賜。若沒有這恩賜,趕快結婚免得犯罪。不結婚搞同居,背叛神招鬼魔

最難趕的鬼是淫亂的鬼。聖經從創世記開始神痛惡淫亂,一直到啟示錄,淫亂的與神的國無分。以色列百姓淫亂,第一指靈性淫亂,背叛神不相信神。猶大為錢賣耶穌。為自己面子,利益,躲避神,甘心樂意說謊話,因為他有另外的神。高過於神的就是偶像

撒旦也站在上帝的殿中教導神的百姓

人若放縱肉體行淫亂,直接背叛上帝及上帝所設立婚姻制度,將床污穢

淫亂,除了認罪,將罪惡的牽連砍斷,分別出來。痛苦死亡的折磨,疾病的咒詛,生殖系統出問題,不懷孕,常常流產,種種婦女疾病,背後100%有咒詛。將罪處理,生理系統就能恢復正常。父母淫亂,兒女也淫亂。淫亂從心裡。很多人認罪一點果效都沒有,要認罪性,心裡的動機。再來要認罪行。內裡邪惡的動機

饒恕教導我們犯罪的人

因現今的艱難。當時哥林多情況艱難時局說的,他認為在變幻無定世代,一切都是暫時的,沒有娶妻的不用焦急。守獨身的可以免去妻子離去的痛苦。世界是一天比一天更艱難,變幻無常。

3節的話總意就是主耶穌來的日子近了,有妻室的有時因戰禍而分開。人生的際遇不論快樂痛苦富裕貧窮,有人苦盡甘來,有人樂極生悲。基督徒對虛榮和享樂就不用抱認真的態度,把世事看淡泊。對物質世界採取消極態度,準備我們的心,對神的國採取積極的態度。我們在這世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不是為肉身生命,不為今世虛榮,乃為神的國而活。在嫁娶上也以同樣原則做前提。

32~35節 以保羅的意見,經歷,守童身的專心事奉主。基督徒最大福分是事奉主。承受產業的。

中心意思,基督徒追求專心事奉主,作為我們生活的目標。基督徒沒辦法專心追求事奉主,因為終日所思所想為自己的益處。保羅是有恩賜守童身的人。31節之前強調他沒有主的命令,只是他個人的意見。適合有同樣恩賜的人。保羅教訓的中心以專心求主喜悅作為生活目標。有獨身恩賜,專心事奉,若沒有獨身恩賜,

34節 沒有出嫁是為主的事掛慮,身體靈魂聖潔。不是出嫁身體靈魂不聖潔。不出嫁,不用為丈夫和家庭分心,可以追求身體和靈魂的聖潔。身體,關乎肉身的事。出嫁的婦女,生兒養女,家庭事務。靈性事上可能難以周全處理。

36~38 當時世代,兒女聽從父母命令。父母對待還未結婚的女兒。當時因為婚姻由父母做主,當時社會環境,嫁女兒由父母做主。女兒長大過年齡沒有出嫁,父親對女兒不合宜的地方。關於女兒婚姻,聖經接納當時環境,讓父母為女兒做主。聖經不讚同父母強逼不願意出嫁的女兒出嫁。父母雖然可以為女兒做主,也要女兒的同意。若是強逼,就是操縱。父母要教導兒女而不是強逼兒女。但有一原則,不要嫁娶外邦人。信仰的事上不是放縱兒女,不是不管兒女,知道什麼為兒女好

按37節看來,女兒不出嫁也有幾個條件,第一心裡堅定,對神的旨意清楚,沒有疑惑。第二由得自己做主,女兒同意。第三,沒有什麼不得已的事,環境上沒有困難,比方女兒有了對象,彼此相愛,必須結婚。若沒有這些事發生,女兒同意父親的意見,父親可以留下。第四,父親內心有這樣的感動,做父親的可以決定不把女兒出嫁。這是針對教會里的姐妹說的。保羅只提到女兒而沒有提到兒子?用弟兄代表所有的。單提到女兒,專指姐妹,與姐妹有關的意思。在守獨身的恩賜方面,賜給姐妹的遠超過弟兄。獨身也是偏向姐妹說的。

39~40節 使徒保羅認為寡婦再嫁是合法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脫離丈夫的律法。若能守節更為有福。寡婦如何再嫁?保羅在提摩太前書補充的意見,5:14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旦的。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教會應該救濟的寡婦,什麼是應當再嫁的。寡婦守不住情慾,有情慾的需要,趕快結婚,免得犯罪。

提摩太前書5:9~16 什麼樣的寡婦應該幫助

提後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