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7章
保羅給他們關於婚姻的指導。有人批評教會,把性關係當作很神秘,禁止談論。但是哥林多前書在兩千年前寫的,保羅在教會公開講論夫婦性關係。使徒在這種非常實際生活上,對信徒做有關信仰方面指導。
7:1~5節
1~2節, 論題的開頭,引言。保羅提出避免淫亂的兩種方法,一是消極方面,一是積極方面。聖經從來沒有把男女的結合當作不潔淨的,或是可以通融的罪。聖經把男女的結合當作有益的,正面的。世俗宗教對男女結合總認為不如獨身聖潔,才有尼姑和尚修女。但事實上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絕對聖潔,婚姻是神聖的,男女藉著婚姻制度而結合,神所喜歡與悅納的。
男不近女倒好。近,原意是觸摸或貼近,就正如福音書中記載主耶穌按手醫病或病人摸耶穌,同一個意思,這裡的近。
不要沾不潔淨的物,這裡的沾就跟近同一個字。種種禁忌,摸也是同一個意思。
歌羅西書2:20~21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思想觀念的改變。世上最淫亂的事情是神父和修女,密道相通。世上最淫亂的是修道的,修成正果,一面修佛經,一面男女交合。拜偶像鬼魔就是對神不忠,就是淫亂。大部分的妓女院在廟旁邊。萬華的妓女院就挨著龍山寺。貪吃的鬼就在廟口。貪婪鬼在廟前。貪吃好食也是罪,要很謹慎。外表虔誠裡面充滿邪惡。吃的是素雞素鴨,心裡在想這些東西,自己想要攻克己身,外表敬虔裡面充滿污穢。外表粉飾的墳墓,裡面裝死人的骨頭。一個反抗婚姻的人除非是神的恩賜,否則就直接頂撞上帝與上帝為敵。禁止嫁娶,禁戒食物,與上帝為敵。神造人設立婚姻建立家庭,如果人沒有婚姻,也許我們不可能在這裡。和尚尼姑法師禁止人嫁娶。神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和尚卻說不要嫁娶。
約翰一書5:18 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害他,男不近女的近是同一個字。惡者連碰到你都碰不到。
全世界都臥在惡者底下。今天活在世上必須要保守自己,否則會被鬼欺負。
女指婦人或妻子,已婚的。指男女肌膚之親說的。
夫妻應該怎樣同居的問題,要避免淫亂的事,男子各有自己的妻子。不能憑消極的禁慾,強守獨身,男女應該結婚,過正常的夫妻生活。不合理的禁慾到可能增加受魔鬼試探的機會。夫妻應當正式結合,各自屬於丈夫或妻子。每個男人有他自己的妻子,每個女人有她自己的丈夫。避免淫亂,男女有自己的丈夫或妻子。今天的人只要淫亂,同居而不要結婚,藐視上帝所設立的婚姻制度。污穢了床,床不可玷污。
3~5節 夫妻同居的生活
夫妻之間相互尊重,是特別指性生活方面,夫妻雙方在性生活方面用合宜的份彼此對待,不任意放縱私慾,不可禁止夫妻應有的本分。妻子也有權對丈夫的身子提出要求,因為丈夫的身子是屬於妻子的。這兩句話另外意思就說,夫妻沒有權柄與夫妻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互相為對方所專有,不容第三者有份。夫妻的性生活用愛心互相適應,尊重婚姻制度彼此保守身子聖潔。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第五節保羅講到夫妻分房的條件,兩廂情願雙方同意,否則不可分房。有身為妻子說叫丈夫離開我遠一點,都是虧負,糟糕的問題。為要專心禱告的時候,免得受攪擾,脫離肉體情慾牽引。情慾與聖靈相爭。若要專心禱告尋求神,否則不可分房。
第三,就算分房,也可以只是暫時的,短暫的,否則會出問題。牧師體會在國外的人,一出生就丟在其他地方。培養真實的夫妻關係不可讓夫妻以外任何人攪擾夫妻關係,否則帶來一些問題,嬰兒有些情況逼不得已,但應該把嬰兒放在嬰兒床上,長大能獨立,自己的房間,自己活動地方。中國人很多人出問題,因為孩子,損害父母之間的關係,破壞父母感情。孩子從小必須教導,正確教導。有些情況特別。母腹當中就被遺棄,鬼折磨孩子。恐怖片看太多。身為基督徒就應當知道怎麼禱告,嬰兒時期就受到保護。父母擁有屬靈的權柄,禱告攻擊恐嚇壓制嬰兒的鬼魔。孩子生下來該睡不睡,該吃不吃,該笑不笑,該哭不哭,因為被鬼折磨,恐懼陰影。這孩子怎麼那麼難帶?愛哭?因為有鬼在掐他,弄他?鬼弄得他很痛。孩子哭是一個警報,認罪趕鬼。
叫孩子老祖宗,因為要必須服侍他
父母口中的話會造成孩子性格人格偏差。叫小孩子小鬼,愛吃鬼,貪吃鬼
不要起綽號,人不可亂叫,禍從口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禁止舌頭。統統要認罪,打破長輩加在我們身上不好的綽號,不當的言語。破掉他話語所帶的權柄。
長幼有序。神是有次序的神。
暫時分房後,恢復同居生活,以免魔鬼趁機引誘。以為夫妻分房更能表現自己克制情慾,可能給魔鬼有機會在任何一方情不自禁時引誘他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