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路加福音14章
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之後,有許多人跟從耶穌,與他同行。耶穌說明跟從主的代價。他們不是純心跟隨,相信他。
主耶穌所要的,不是烏合之眾,而是真正跟隨他的門徒。
曾有四十萬人,但耶穌一番教訓,大部分人就離開了。
一。當愛主勝過一切
十字架的苦難擺在耶穌面前,主耶穌認為必須向門徒說明跟隨主的代價。要計算清楚。要做主門徒的,要愛主勝過一切。
主耶穌向極多的人提出的挑戰。主耶穌要我們愛他超過一切,超過家人。我們認識生命從那而來,我們就能做到。
為甚麼耶穌有這樣的權利要求?因為世界萬物萬有是他所造的。他捨上他的萬有,甘願接受我們犯罪,所受的咒詛刑罰為我們承擔。身體破碎,寶血流出,付出生命的贖價。他為我們背負,使我們不再被魔鬼定罪,控告。他從死裡復活,顯明他就是全能的神。
我們在基督裡的關係,超越家人親戚的關係。只有從神而來的關係,才是屬神的。人沒有耶穌,就沒有生命。
以父母佔據耶穌在我們心中的地位,就不配做耶穌的門徒。要破除天然人的生命。
受洗歸入基督的,就歸入他的死。
這裡並不是說我們就不愛我們的父母,但不能讓父母的地位超過神。
放下自己的意思,以上帝的意思為意思。這是要付代價的。
耶穌放下自己的意思,而順從上帝的意思。若可行,叫苦杯離開他。但神加給他力量,使他上十字架。
自己的意思,不明白神的意思。為弟兄捨命,就是為了弟兄,用神的眼光,神的方式,對待弟兄。釘死自己。
加拉太書6:14,羅7:15~17,18~20
27節開始,叫人計算跟隨耶穌划不划算。
只有捨命,戰爭才能打贏。爭戰的勝敗乃在乎萬軍之耶和華。
舊約耶利哥城之戰,繞城七天,第七天大聲呼喊,城牆就倒塌。
第二個城是艾城,卻攻不下來,因有一人不遵守神的命令,亞干取了當滅之物
若不捨命,無法勝過仇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