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1~11
耶穌在住棚節之後離開耶路撒冷。明知陷阱重重,仍回耶路撒冷,繼續在耶路撒冷街道上講道,醫病,趕鬼。

神話語的權能,使心中痛苦的人得安慰醫治。
但嫉妒耶穌的人,設計陷害他。
一則以無言的教導,一則以深奧的真理。將人心隱惡顯明出來。

這一段經文沒有在其他福音書出現。
12節說,他就是世界的光,跟從他的就不在黑暗裡走。

一•受陷害時的教導
1•美好的榜樣(一節)
法利賽人文士要差遣官兵捉拿,然官兵因耶穌的話而敬畏耶穌,沒有捉拿。
主耶穌既不是遠避城市,也不是沈溺于城市的繁華。晚間,耶穌不會因疲倦而避開不與人相交。他住在橄欖山,安靜所在與上帝親近。耶穌的確是上帝的愛子,工作能力的根基,美好生命的祕訣。
2•邪惡的詭計(2~6節)
文士和法利賽人抓到一個行淫的婦人,問耶穌該如何處置。表面正直有理,但內裡詭詐黑暗的存心。
a。發生的時間地點 – 在清晨,阻止眾人來聽耶穌講道,有在耶穌中他們詭計的時候,在眾人面前嘲笑耶穌,使耶穌聲名掃地。
b。確鑿的事實。惡人以羞辱人為痛快,並非憐憫人。就算不把他打死,也可以留在公會。也想向耶穌證明,這女人罪證確鑿,要耶穌及時答覆。
c。懇切的態度。口蜜腹劍,不住問耶穌,表現既恭敬又懇切。
d。正大光明的目的。為維護摩西律法的尊嚴。
詭計似乎是天衣無縫。按律法處死,就可以控告耶穌觸犯羅馬帝國法律,背叛羅馬帝國。若主耶穌不贊成將女人處死,就可以控告耶穌違背摩西的律法。

3•奇妙的反應(7~9節)
主耶穌悠然自得在地上寫字,最後解除文士法利賽人的武裝,使他們出窘。
a。奇妙的動作。耶穌彎著腰,指頭在地上畫字。
聖經中神用指頭寫字,一次在寫十誡於石版。另一次在但以理書5章。說明神的審判已臨到。
頒佈律法的是神,神在律法之上。
對於犯罪,耶穌心情的複雜沈重。為罪人犯罪悲傷難過。
b。奇妙一語。
耶穌只是一句話,誰沒有罪就可以拿石頭打。從公共問題,轉變為個人道德問題,轉移到個人自己身上。只有自己沒有罪的人,才能定別人的罪。
沒有人能定別人的罪,我們充其量不過是蒙恩的罪人。
自己若不先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就是假冒偽善的人。
c。奇妙的影響。法利賽人得意洋洋,但聽了耶穌的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走了。人人都是罪人,知道自己的污穢。
罪人的三種形態:法律制裁的罪人,這是人們最輕視的,也是最可憐的。
逃脫法網的罪人。(行姦淫的男人)逍遙法外,或眼明腳快。
超越法律的人:耶穌。救我們。

4•罪人的救星 (9~11節)
a。蒙恩的罪人
b。施恩的救主

愛罪人,恨惡背後的罪。不知罪者無救。
箴21:24 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