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耶穌對眾人的教導
經文 可7:14~16,太15:10~11

三。對門徒的解答
經文 太15:12~20,可7:17~23
謗瀆,即毀謗褻瀆,控告人
參彼後2:10~12,猶1:8~11
八福,馬太福音5:1~12
公義,即神對罪惡的審判

主耶穌對門徒不厭其煩地教導和解釋。栽種的物,指一切有關信仰的教訓,道理,信徒和傳道人。天父所栽種的才能立得住,才是真的。必須按著神的心意,神的方式。
哥林多前書三章1~15,提前2:1~4
人心既是惡念的巢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
主耶穌沒有反對飯前洗手,但反對的是本末倒置,重要的是裡面實際的光景能得着神的喜悅